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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港府拟将BT下载列刑事罪行 咨询期07年4月结束 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港府拟将BT下载列刑事罪行 咨询期07年4月结束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网络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12-21    
据香港文汇报报道,香港特区政府拟订的保护数码知识产权咨询文件19日出炉,其中考虑将点对点非法下载侵权行为列为刑事罪行的建议,最惹争议。

  据悉,咨询文件分6大范畴,除了下载刑事化,还包括是否需要设立机制,协助版权拥有人向互联网供货商索取侵权者资料等,加强对侵权罪行的阻吓性。

  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表示,由于上述政策牵涉市民日常生活,咨询期将会较长,至明年4月底才结束。他指出,有关课题复杂和具争议性,局方没有既定立场,会平衡业界和公众的利益。他续说,局方除了会咨询业界,亦会考虑作一些公众论坛及乐意听取区议会意见,一旦立法,海关会考虑扩大现有技术和人手,应付侦查需要。

  特区政府消息人士承认,多项建议或会增加互联网服务商的行政成本,亦有可能转嫁予使用者,另在平衡业界利益及公众私稳时亦存难度不过,但消息人士强调,现阶段是听取公众意见,所有方案都没有既定取向:“刑事化未必是唯一打击侵权行为的选择,如互联网服务供货商之间,能够遵守规则,或民事诉讼索偿额已具阻吓力,能彰显保障知识产权的成效,或许不一定要立法。”

  根据香港《版权条例》,现在上载侵权档案或使用点对点(BT)技术引发档案分享活动,均属刑事罪行,但网上下载侵权档案,则未有触犯刑事罪,版权拥有人只能以民事诉讼途径追讨损失。此外,版权拥有人现在若发现被侵权,因互联网用户的个人资料属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保护,令版权拥有人向互联网供货商索取侵权者资料及搜证时,存在困难,开支亦很高。

文章录入:IceRiver    责任编辑:IceRiver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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